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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考录取工作_重庆高考录取工作进展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楼上第一句的说法错误至极,第一个学校应该填的是往年分数线与你分数高的好学校,冲一冲,录取不上也丝毫不影响后面5个志愿的录取!!所谓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没有什么所谓的进现场录取,投档工作是重庆市高招办进行的,高校只负责接收考生档案之后进行录取工作。具体不好说清楚 ,下面以一个例子说明平行志愿录取方法(只是作个比方以解释录取规则而已):假如今年你考了重庆市全省第800名,你所报的学校分别是A上海交

重庆高考录取工作_重庆高考录取工作进展

楼上第一句的说法错误至极,第一个学校应该填的是往年分数线与你分数高的好学校,冲一冲,录取不上也丝毫不影响后面5个志愿的录取!!所谓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没有什么所谓的进现场录取,投档工作是重庆市高招办进行的,高校只负责接收考生档案之后进行录取工作。具体不好说清楚 ,下面以一个例子说明平行志愿录取方法(只是作个比方以解释录取规则而已):

假如今年你考了重庆市全省第800名,你所报的学校分别是A上海交大B复旦大学C重庆大学D东南大学E中南大学F西南交通大学 那么省高招办会从重庆市全省第一名开始投档,从A院校开始看,当投到你的档案时,前面799个考生已经投档,你能否被你所报高校 录取决定于前799个考生的档案是否将你所报院校招生名额投满。。当投到你时高招办会先看你所报的A院校,即上海交大今年在重庆的招生名额是否已投满,如果投满,则看你的B校即复旦在前799个中是否投满,若未录满,则你的档案将被投到复旦大学(投档后基本意味着可以录取,因为平行志愿是1:1投档,而原来的梯度志愿是1:1.2投档),如果复旦也投满则看你的第三校即重大,以此类推,直到你的档案投出为止才会投801名的考生,如果很不幸6所学校均已招满,那样将不会有第二志愿,只能等一批录取完后在未录满院校中补报志愿。。。所以要求要留一到两所学校即E校和F校,或只留F校作为保底志愿,即根据你的分数百分之百能上的学校以确保能在一批录取上,不然到补报时的学校将不那么好、。。。。。。。所以6个学校应该是要有梯度的,即前两个学校冲一冲,运气好的话能上就赚了,中 间的学校按你的成绩选适中的学校,后两个学校保底。。。

然后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比方重庆大学今年在重庆招收500人,前799个人中有499个人的档案被投到重庆大学,而你即第800名正好上海交大和复旦在前799人中都已录满,你正好也被投到重庆大学,那么你的分数就是今年重庆大学在重庆招生的调档线~~~~~~

不懂的还可以追问,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满意的话记得采纳我和答案哦,谢谢

2022年 重庆 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55。

第四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号)设立、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405981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4232.18万元,拥有校内外 实习 实训场所200余个,图 书 馆藏书59.7698万册,现有专任教师559人,其中高级职称10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00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2899人。

第三章招生专业

第九条?招生专业

2022年我院共设2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有: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 网络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学前教育( 师范 类)、 艺术 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广告艺术设计(艺术类)、音乐表演(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动漫制作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均可按要求报读。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刊物或网站。

第四章录取规则、 学费 、住宿费标准

第十条?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新生 。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平行志愿 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 志愿 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实施新 高考 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4)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8、进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各省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8500-1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专栏、新生入学须知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转)学退费管理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入学及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照教育部规定,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学历 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助学保障

1.奖助学金制度: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

2.贫困生助学: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时,学院还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带薪实习。

第十五条?监督机制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监督电话(023)58193300。

第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eec.com/zsxx

咨询QQ:800004320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标签: # 录取 # 招生 #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