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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_浙江高考改革试点

tamoadmin 2024-07-30 人已围观

简介1.2020年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解读2.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四个关键词3.浙江调整部分高考政策1、考试科目为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2、除语数,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3、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科范围,至多3门,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4、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实行?3+3?和?7+3?模式,语文、数学、外语(英语、德语、日语、

1.2020年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解读

2.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四个关键词

3.浙江调整部分高考政策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_浙江高考改革试点

1、考试科目为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

2、除语数,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

3、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科范围,至多3门,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

4、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

实行?3+3?和?7+3?模式,语文、数学、外语(英语、德语、日语、法语、俄语等)必考,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技术7门学科中选3门,作为高考选考的科目。

2021年浙江高考总分为750分,语数外满分均为150分,其余7门学科每科均为100分。

2020年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解读

浙江高考政策如下:

一、报名资格

浙江省高考报名资格主要包括具有浙江省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浙江省的高考。

二、考试科目

浙江省高考的考试科目共有9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其余6门为选考科目。这样的设置使得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进行考试。

三、选考科目

在浙江省高考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这样的设置使得考生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进行考试,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

四、录取方式

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制度,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这样的录取方式使得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志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报考。同时,平行志愿录取制度也有利于提高考生的录取率,降低落榜的风险。

五、加分政策

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的考生,浙江省高考可以在总分上给予一定的加分。这样的加分政策鼓励了考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这也有利于选拔出更多具有特殊才能和优秀品质的考生,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

高考改革背景、政策的优势、政策的挑战

一、高考改革背景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高考制度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浙江省高考政策的调整,正是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教育发展需求,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人才。

二、新高考政策的优势

新高考政策在考试科目、录取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使得考生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进行考试,提高了考生的录取率。同时,新高考政策还鼓励考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新高考政策的挑战

虽然新高考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人才,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如何避免“应试教育”的现象,如何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考生的需求等问题,都是新高考政策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挑战。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四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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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解读

 

1。高考改革试点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全国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院交给浙江的重要任务。本轮高考改革,浙江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平稳落地。围绕“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三者有机统一”要求,浙江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举措,现已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录取;从历次调研及第三方独立评估看,对改革成效是有共识的。二是改革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教育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综合改革,建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文理融通、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一考定终身”,促进高中学校的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撬动高校专业建设和育人模式改革。三是群众总体认可。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评估,新高考录取新生、高中学生对浙江省高考改革的满意度分别是81.7%、79.9%,表明“改革为了学生”的目的基本达到;高水平大学在招生上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广大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高考改革试点为什么要不断完善?

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对院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关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二是对改革试点客观规律的尊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既严重偏科又个性缺失”等老大难问题,不等不推不绕,迎难而上,是17年恢复高考以来链条最长、涉及面最广和力度的一次改革。作为先行试点省,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大会明确了高考改革“坚持改革不动摇、完善改革不停步”。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不动摇,一方面要立足现阶段实际,更好地处理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理想目标和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地克服功利应试惯性等因素的阻碍,循序渐进,行稳致远。

3。本次《通知》制订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主要考虑: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和提升效率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端的牵引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本次《通知》是怎样形成的?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举措全面落地后,浙江边实践边探索,一直坚持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本次《通知》的形成,是全面调查、多轮评估和严格论证决策的过程。2018年年底,省成立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以来,省委、省、省政协等领导牵头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面向社会、高校和中学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咨询会。省教育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面向省内中学、高校、市县教育局、省内外教育和测量专家进行调研,共召开座谈会64场,访谈对象1100余人;线上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万余份,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思路和方案。与此同时,浙江专门聘请第三方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独立评估,并先后启动两个轮次的自我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这一系列工作基础上,省多次专题研究讨论,经省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决策同意,并按规定履行报审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次《通知》。

5。学考为什么调整为按年级定科定时统一安排?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时,学考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允许不同年级学生同时参加考试,是鉴于浙江深化高中课改,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为数甚少。而在功利应试倾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反而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了便利。为了杜绝功利性“抢跑”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学秩序受冲击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考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浙江高中将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新课标,因此《通知》明确从这一级学生开始实施学考定时定科的调整,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

6。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是与高中课改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配套设计的,也与高二学生可参加选考有关。鉴于2017年省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7。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样调整?

2014年浙江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考科目的成绩可比,用等级赋分,设21等级,分差为3分。这次《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这是为了增强选考科目考试的区分性。

8。招生录取为什么分两段进行?

浙江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订时,为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一个适应期,对考生分三段录取,同时在录取办法的解读材料里明确条件成熟时逐步减少分段。迄今新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平稳实施三年,考生、家长和高校均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和录取模式,减少招生录取分段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利弊分析,《通知》改分三段录取为分两段录取,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调整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科和选专业的范围。

9。怎样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实施,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使用;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实施。这样做,一方面持续体现了高职院校对考生职业技能素养的要求,有利于中职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全省统一组织操作考试的复杂程度,有利于高职院校更好地把握统一的衡量标准。此外,也与当前国家实施高职院校扩招的实际相吻合。

10。深化高考改革试点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三是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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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部分高考政策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四个关键词

9月19日公布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着力点,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同时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记者就此访了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请他解读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的四个关键词。

关键词1

自主选择——

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刘希平说,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校与学生不断相互选择中实现的。浙江的试点方案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分散考试压力,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根据浙江试点方案,高校研究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要求,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旨在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关键词2

多样科目——

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给两次机会

 浙江试点方案提出,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其中3门由学生从高中统一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刘希平说,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此外,单独考试招生,浙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

需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要求。

关键词3

综合评价——

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为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推进素质教育,浙江试点方案十分重视高考招生改革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校教学改革相衔接。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刘希平说,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改革试点对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这样做,既有助于实现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中学考与高考的有机结合,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又可以解决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试的可比性、公平性。

关键词4

确保公平——

全面监管,阳光招生

 浙江试点方案提出,一是以制度保障公平。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刚性管理制度,考试全部实行全面监控、全程录像。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严格实施考生与考场、考官随机匹配、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和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

 二是以公开促进公平。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政策制订倾听民意,政策形成广而告之,政策实施规范透明,招生政策、招生、招生章程、录取程序、投档分数线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政策加分考生、特殊类型考生名单多级审核、多级公示,确保考试招生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以监督维护公平。始终将考试招生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纪检部门进驻命题、考试、录取和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现场,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监督和自律、监督和制约相结合的完备的体系,确保社会对考试招生的有效监督。

 刘希平最后说,概括起来,此次浙江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四个特点:一是多元选拔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学生和学校选择权有效扩大;三是考试的社会成本有效减少;四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对接更为紧密。

浙江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省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考综合改革方向不动摇

根据党中央、院的决策部署,我省于2014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5年多来,我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录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当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在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要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和提升效率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端的牵引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不断提高问题预警、响应与化解能力。

(二)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广大高中学校校长、教师加快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

(三)强化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人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浙江省人民

2020年6月18日

原标题:浙江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zj.gov.cn/art/2020/6/22/art_1229017138_650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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