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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被顶替怎么处理,山东高考顶替242人怎么处理

tamoadmin 2024-07-02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顶替案出结果了,要如何严惩背后的大网?2.高考顶替上大学会受到什么惩罚3.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法律分析:对于构成冒名顶替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应该尽可能向受害人赔偿,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是有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但只要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1.山东顶替案出结果了,要如何严惩背后的大网?

2.高考顶替上大学会受到什么惩罚

3.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山东高考被顶替怎么处理,山东高考顶替242人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构成冒名顶替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应该尽可能向受害人赔偿,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是有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但只要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山东顶替案出结果了,要如何严惩背后的大网?

有,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扩展资料

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民网-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高考顶替上大学会受到什么惩罚

2020年6月29日晚,山东官方发布通报,对于东家女陈春秀和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目前有16名相关人员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与问责!这不仅仅是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冒名顶替编制等等,背后的牵扯出来的一张大网必须加大力度严惩,除了冒名顶替者,背后的权力操控着涉及事件的公务员都责无旁贷!

其实被顶替入学事件并不只是这么一辆起。据报道近15年来,被媒体爆出并引发舆论关注的顶替入学事件就有二十余起,多么可怕的一个数字,不仅仅是发生在山东还有别的城市。冒名顶替发生之后个人的命运被强行改变,在别人不知情情况下截取通知书、买卖交易通知书、冒用学籍等,不仅仅伤害了被害者,还违反了法律。当然也存在有的考生因为各种原因不得已自动放弃领取录取通知书,间接也给了顶替者从中冒名的机会。?

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事件中,来自贫困农村家庭的陈春秀经历十多载寒窗奋,终于迎来高考。然而,她并没有等到自己的高考证书。无奈之下,心灰意冷的她不得不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18岁花样年纪本来该在学堂念书,然而因为低学历不得已去做各种工作。陈春秀为什么没等到通知书,真的是没考上吗?答案并不是的。顶替者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找到时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在他的安排下,陈艳萍顶替陈春秀去上了大学。

2020年5月,在陈春秀准备重新参加成人高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上过大学,并且已经毕业了!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她的大学录取资格被其他人顶替了!当年她并没有落榜,不仅如此成绩还很好,但是她却被另外一名成绩很差的女孩子冒名顶替。更令人气愤的是,陈春秀通过媒体曝光事件之后,并没有等到一句道歉。

还好,联合调查组终于将顶替案件查清,这不仅仅是个例,这种事件发生在很多城市。改变的不只是一张文凭,是一个人的一生,就因为连封建时期都知道科举顶替之罪对那些学子是有多不公平。古代科举舞弊是要判处?流放?,更何况是今天。对于陈艳萍舅舅张峰,目前正接受纪委调查。?

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法律分析:1、顶替者此后所有学历、学位,及必须依托学历学位取得的一切相关证书(如职称、相关职业从业资格等)立即无条件全部作废。

2、如顶替者在国家公职机关以及国有企业(含控股)工作,相关单位应立即无条件开除;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工作的,由相关单位发出公函,建议该企业立即处理;在国外求学的,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公函,建议相关学校立即处理。

3、上述处罚记入档案,并永久保留。

4、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设置“冒名顶替者黑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随时查询。

5、顶替者毕生不能到国家公职机关及国有企业(含控股)工作,不得享受公租房、经适房等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高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陈春秀、苟晶莹先后被冒名或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引爆舆论,目前,苟晶事件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处理了15名有关人员,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调查结果尚未揭晓。高考顶替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侵权责任

在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从民事责任承担角度来看主要需承担侵权责任。

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往往需要运用到被侵权人的?姓名?,将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所谓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侵害姓名权是表象,更重要的是通过侵害姓名权的方式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高空冒名顶替者通过实施冒名顶替行为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

前有被誉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值得关注和借鉴。1990年,陈晓琪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1998年,齐玉苓偶然发现了陈晓琪的冒名顶替之事并于次年1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齐玉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被告应停止对原告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并向齐玉苓赔礼道歉,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二、刑事责任

1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冒名顶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顶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伪造、变造身份证等能够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

冒名顶替者为达到顶替的目的,可能伪造、篡改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国家公文或证件的,该行为可能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贿罪

冒名顶替者在实施冒名顶替行为时往往需要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果在此过程中,其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以达到谋求顶替目的,其将因此行为触犯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 受贿罪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在冒名顶替事件中向顶替者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将因此触犯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文章标签: # 冒名顶替 # 顶替 #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