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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成绩申请复核,山东高考复核成绩流程
tamoadmin 2024-06-29 人已围观
简介1.2012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2.山东高考成绩复审去哪个部门?3.2015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4.山东高考分数复审怎么查询信息5.山东济宁自考申请成绩复核有什么流程?6.2012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过了规定日期无法复查。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根据查询山东省教育局官网显示,规定山东省2021年高考考生成绩复核需要在2020年7月24日到25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
1.2012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2.山东高考成绩复审去哪个部门?
3.2015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4.山东高考分数复审怎么查询信息
5.山东济宁自考申请成绩复核有什么流程?
6.2012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过了规定日期无法复查。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根据查询山东省教育局官网显示,规定山东省2021年高考考生成绩复核需要在2020年7月24日到25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本人填写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只能有一次复查机会,于2023年7月27日17时后登录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复查结果。
2012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1、山东省春季高考成绩复核不需要打电话。
2、 考生如对春季高考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3日内,填写《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考评员对考生成绩进行核查,于5日内向考生通报复核结果。
山东高考成绩复审去哪个部门?
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规定
时间:2010-06-24 07:50:33 作者:招生办
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规定
(一)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二)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查。
1.复查范围
考生只限在接到分数通知后,复查试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登、错登、错加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查时间
6月2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3.复查程序及规定
(1)考生申请复查成绩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所查科目。经所在中学或单位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县招办,县招办签署意见后报市招办,各市招办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以传真方式传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科审核同意后,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市招办,再由各市招办通过县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2)经核查确有问题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予以更正,并通知有关市招生,重新打印更正后的考生成绩单,由县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2015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高考及高考的一系列事项都是由教育部门负责的,高考成绩复审也属于高考事项范畴,所以是去教育部门。
山东高考分数复审怎么查询信息
■ 绩复查
仅限计算错误
逾期予受理
根据《山东省2012普通高校招考试(夏季)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考本绩疑问按规定申请复查复查范围仅限各题全卷漏判、漏加、错加等涉及评标准宽严程度掌握考绩式公布6月28期间申请复查绩逾期予受理
本须先书面申请
层层报批准
按照相关规定考申请复查绩须由本提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号、所查科目及理由经所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由考本送交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签署意见报市招考试机构关市机构汇总并签署意见传真邮件式传至省教育招考试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审核同意组织专进行复查并复查结通知关市通县(市、区)招办通知考本经核查确实错误由经办员写复查报告省教育招考试院确认予更并结通知关市通县(市、区)招办通知考本
山东济宁自考申请成绩复核有什么流程?
1、首先登录学信网。
2、其次进入之后在新页面中点击成绩与下的查看按钮。
3、然后点击“高考成绩单”。
4、最后输入证件号码、报告编号等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2012山东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自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要去市一级自考办申请,省考办是不接受个人申请的,申请时需要认真填写所需要复核的考试科目代码名称及考试成绩,以及自考考生的个人信息,如果出现填写失误,后果是由个人承担的。自考成绩复核并不是对卷面的二次审阅,复核卷面的标准是看成绩是否有错登、漏统、错统等现象,主要是计算各个题目所得分数的总分是不是正确的,而且考生也是不可以要求复评试卷的。
山东济宁自考申请成绩复核流程:
(一)申请复查程序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
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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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得分计算错误
逾期将不予受理
根据《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如果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复查范围仅限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考生可以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到6月28日期间,申请复查成绩,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人须先书面申请
然后层层上报批准
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申请复查成绩,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所查科目及理由,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签署意见后报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市机构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传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审核同意后,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有关市,最后通过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经核查确实有错误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予以更正。并将结果通知有关市,最后通过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