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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高考成绩学校排名榜-湘西州高考成绩2017

tamoadmin 2024-10-05 人已围观

简介1.湖南500分左右能上什么好的大学2.2020湖南湘西自治州教体局部分学校公开选调33名公告 ?3.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4.2022年湖南湘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公布5.2017年湖南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69人)湖南500分左右能上什么好的大学湖南500分左右能上什么好的大学如下:1、莆田学院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

1.湖南500分左右能上什么好的大学

2.2020湖南湘西自治州教体局部分学校公开选调33名公告 ?

3.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

4.2022年湖南湘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公布

5.2017年湖南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69人)

湖南500分左右能上什么好的大学

湘西州高考成绩学校排名榜-湘西州高考成绩2017

湖南500分左右能上什么好的大学如下:

1、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由福建省政府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2011年、2017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学校获评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花园式单位。

办学历史:学校由原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原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分校、原莆田华侨体育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13年10月仙游师范学校整体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8年创办的兴化圣教医院附设护士训练班。

2、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80多年来,学校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砥砺“改善国民卫生的先锋,东南医药界的柱石”的初心。

形成了“以人为本、求是至臻”的办学理念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孕育了“崇真向善、精诚致远”的校风、“厚德敬业”的教风和“博学笃行”的学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设有21个学院(部),29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345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多人。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3、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先后由西安大学、西安师范专科学校、西安教育学院、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和西安师范学校合并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3年设立的陕西师范学堂。

学校秉承关中书院“躬行实践、经世致用、敦本尚实、笃行践履”的内涵,结合国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凝练形成“重德、笃学、躬行、崇高”的校训。

学校确立了“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的办学定位,“师范做优、文史做强、工管做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定位。

培养立足西安、面向陕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实、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

4、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工程学院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首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办学历史悠久。

学校于2007年由原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原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原煤炭部直属院校;

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4年,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0年设立的河南省官立中等工业学堂,著名抗日将领杨靖宇将军为学校的杰出校友。

学校办学基础扎实。现有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

设备总值3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31万册,电子图书68万种。体育馆、室内游泳馆、体育场和学生活动中心等设施齐全。

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是湖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创建于2001年8月,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

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岳麓山南麓。紧紧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优良的校风和办学传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优秀的校园文化。

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学院下设文法系、经管系、理工系、艺体系、教师教育系、医学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系(部)。

开办的53个本科专业均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覆盖文、史、理、工、教、法、经、管、艺、医等10个学科门类,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

学院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招生。现有在校学生6100余人,办学实力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建院以来,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2万余人,校友遍布海内外。

2020湖南湘西自治州教体局部分学校公开选调33名公告 ?

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等文件规定,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州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选调州直部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本次州教体局管理的部分学校计划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33名。具体见《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州民族体育学校、州溶江中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25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5月25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4年5月25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69年5月25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新入职没有服务期的教师,在本岗位服务未满五年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等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5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

3.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登记表,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再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三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⑥相关工作经历(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在6月5日前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认定,报州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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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

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等文件规定,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59名。具体见《2017年下半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务的需为全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管理工作七级、八级职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5.科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和七级、八级职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体见职位表;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下午17:30。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选拔计划,报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于11月14日在州人事考试院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人事科。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6.资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在11月17日前完成,资格初审情况要报州委组织部备案。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五)领取准考证

 2017年11月23日至24日,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所有职位笔试科目详见专业归类表,专业归类表于报名结束后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考试时间为9:00—11:30。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吉首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底后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遴选(选调)计划数与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复审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由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笔试中不易测试的素质和能力。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检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对遴选(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州编办督查科)

 0743—8222333(州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0743—8222916(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八、有关要求

 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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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

2022年湖南湘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公布

  考试科目

 2022年湖南湘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九科。其中,高一年级学生统一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四科。

 各科考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为依据。

  考试时间

 2022年湖南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继续安排在6月高考结束后进行,2022年湖南湘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在 6月12日-14日 期间,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依据,关系到高中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全力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一)统筹做好6月考试季的各项大考。每年6月,高考、学考和各地中考相继举行,社会高度关注。2022年起,我省合格性考试将维持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学生参考,考试规模大,组考难度增加。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组织及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巨大的风险和挑战。各地要统筹做好包括合格性考试在内的各项考试工作,提前研究部署,深入研判考试安全及防疫形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方面准备。

 (二)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基础条件。各地要针对考试组织工作面临的问题短板,结合辖区内普通高中规模等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基础条件建设满足各项考试需要。要科学设置考点,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点、试卷保密室及考试安检屏蔽系统、考试防疫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更新换代,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业务培训,确保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三全育人”工作要求,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教育培养的全过程。要强化考试育人,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涉教育违纪违规违法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围绕诚信考试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意识,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

2017年湖南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69人)

2017年下半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等文件规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办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州直事业(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9名。具体见《2017年下半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全额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科级干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七、八级职员)公开选调;

 (二)差额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科级干部)、全额事业、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七、八级职员)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

 4.九级及以下职员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体见岗位表(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1月16日后出生,其余年龄认定时间照此类推);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30。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取消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于11月23日在州人事考试院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科(见附件2)。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⑥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在11月24日前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5.领取准考证。2017年12月1日9:00—17:30,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州情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1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12月5日后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等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开选调计划数与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面试由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位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递补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用人单位可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拟调动人员进入选调单位后,按所报考岗位的岗位类别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43—8222233(州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0743—8561754(州编办督查科)

 考务咨询电话: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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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文章标签: # 选调 # 公开 #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