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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方案出台_浙江高考方案解读

tamoadmin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一)统一高考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1.科目与分值。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

浙江高考方案出台_浙江高考方案解读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

2.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3.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4.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5.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省内地方属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同时进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水平大学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继续在高考填报志愿前完成录取。

2021年新高考政策解读

“3+3”模式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80%省市改革2020年、2021年执行

北京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英语一年考两次。

天津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河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山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外语听力“一年两考”,取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黑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辽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17年

2017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满分660分。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可选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山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不分文理科;2020年开始,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总分为750分;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2020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部分320,专业技能部分430。

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自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安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试形式和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所有科目。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17年

考试科目为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除语数,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至多3门,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等级赋分方案: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江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到2021年高考时将按照“3+3”标准进行。

福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自选3门科目成绩组成。

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3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组成。

湖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考新政落地后,走班将成为常态。

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科目为“3+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

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2019年秋季入学新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从2022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海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20年起(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录取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即原来的一、二、三本将被合并为本科批。本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高考时间调整为4天,统考科目(语、数、外)6月7-8日举行;选考科目6月9-10日进行

陕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2022年起(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高考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宁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青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新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暂无。

重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考试不分文理科;2021年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

四川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贵州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不再分文理科;2021年开始高考成绩由“3+3”构成;录取机制为“两依据一参考”。

云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高考改革。2022年云南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科目由现行的3+文综、理综,改为“3+3”。

西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

文章标签: # 高考 # 科目 # 考试